在房屋瑕疵擔保的法律框架下,多數人習慣要求「賣方修到好」,
但在實務操作中,這往往是另一場惡夢的開始。
每當颱風季或梅雨季來臨,不僅考驗房子的防水層,更考驗買賣雙方的處事邏輯。
● 實務案例:窗角 45 度滲水的連環教訓
在過往的成交案例中,曾發生過這樣的實例:
某頂樓物件在交易過程中,賣方基於對自身工班的信任,曾口頭保證防水無虞,
然而在交屋後的颱風季,雨水即從窗台下緣與迎風面 45 度應力裂縫灌入。
初始處置模式是標準的錯誤示範:
賣方請自家配合工班進場。為了節省成本,師傅採取了「高壓灌注(打針)」。
然而,打針僅是利用發泡劑堵塞滲水路徑,並未針對結構性裂縫進行物理補強。
結果是「修了又漏,漏了再打」,導致買賣雙方信任徹底崩盤。
一、 核心衝突:賣方維修模式的技術局限
- 動機與預算的偏差:賣方已結案,其動機傾向於「最低成本完成任務」。在預算受限下,工班極難採取高規格的修復方案。
- 技術層面的盲點: 以窗角 45 度裂縫為例,那是房屋結構受力產生的物理裂縫。若不採取物理斷根技術,單靠發泡劑填充,藥劑遲早會劣化失效。
- 保固主體的模糊: 若由屋主找師傅,維修保固責任仍掛在屋主身上。若日後再漏,雙方將陷入長期的瑕疵擔保法律糾纏。
| 比較項目 | 傳統打針(治標) | 結構斷根(治本) |
|---|---|---|
| 技術原理 | 高壓填充發泡劑 | 開槽填充抗裂水泥/樂土 |
| 施工成本 | 較低 (快速止水) | 較高 (工程量大) |
| 有效期限 | 視環境劣化 | 長效、與結構同壽 |
二、 終極方案:拿錢、切結、找專業
Step 2. 責任買斷:費用折讓與切結
由賣方直接支付維修費給買方,同步簽署「瑕疵擔保責任釐清切結書」,
讓交易回歸單純。
Step 3. 買方主導:高品質修繕與廠商保固
買方自行委任廠商,擁有完整監控權。保固責任直接由廠商對買方負責,
徹底斷開買賣雙方的紛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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